作为一种具有时间价值的商品,电力不仅影响着人们生产生活的质量,也反映着经济社会的变动情况。对于发、购电双方而言,提前签署电力中长期合同,是规避市场风险、保障电力稳定供应的“压舱石”。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电力中长期“买卖”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何要签?
——降低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确保电力供需格局基本稳定
“我家每月电费基本在100元左右,夏季和冬季空调用得多,电费会高一点。”家住上海市普陀区的罗东经常在手机APP上缴费“买电”。手机那头的“卖方”,是当地的电网企业。
如果把居民购电比作买菜,作为“菜贩”的电网企业,货源通常来自“菜农”——各类发电企业。为了保证长期稳定的货物供应,买卖双方往往会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说,能源中长期合同已经成为能源保供稳价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对于稳定供需双方预期、锁定资源、稳定价格、控制成本、保障供应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实践情况看,参与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的购电方除了代理用户购电的电网企业外,还有售电公司和工商业用户、抽水蓄能电站、储能及独立辅助服务商等市场化电力用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副主任韩放告诉本报记者。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有利于电力“买卖”双方提前作好规划。
先看电力供应上游。煤炭是用于发电的重要资源,电力中长期合同的签订,直接影响着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之间电煤中长期合同的签订,起到指导煤炭企业合理组织生产、交通运输部门合理安排运力的作用。从参与电力交易的发、用电双方来看,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为二者提供了稳定的生产预期。产多少、啥价格,中长期合同作了约定,是市场主体规避市场风险、平抑市场价格波动、保障能源稳定供应的重要手段。
“对于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运行机构而言,电力中长期合同提供了电力系统供需平衡的基本盘,便于相关主体超前安排运行方式,提高电力安全保障能力。”韩放说。
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对于稳定省间送受电也有重要作用。在中国,各地资源禀赋差异造就了“西电东输”等能源供应格局。“在煤炭、天然气等一次能源价格波动、电力供需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高比例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有助于稳定省间送受电基本格局,也有利于各省提前统筹电煤库存、水库调度、机组设备检修以及电力用户订单生产安排等因素,从而合理安排省内发用电生产计划,筑牢省间送电和各省保供的基本盘。”国网能源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马莉说。
“买卖”电力有啥要点?
——推动分时段签约,引导实现削峰填谷;促进新能源发电积极参与交易
保障电力供应稳定,“菜贩”要从“菜农”处多进货,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往来。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通知要求,电力市场主体应保证高比例签约。市场化电力用户2023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应高于上年度用电量的80%,并通过后续季度、月度、月内合同签订,保障全年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高于上年度用电量的90%。
电力是一种时间价值突出的资源。正如新鲜时蔬价格更高,电力的价值也可分时段呈现。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电源结构变化、近3年电力供需形势及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计划,考虑2023年本地区电力供需形势,进一步优化时段划分方式,交易时段数量由3—5段增加至5段以上,结合各地实际用电负荷与新能源出力特征,按需明确划分尖峰、深谷时段。在业内人士看来,此举旨在区分电力在不同时段的价值并形成相应的价格差,从而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实现削峰填谷、促进电力电量平衡。
“2023年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对于分时段签约的要求,扩大了分时段签约段数,有利于通过分时段价格信号引导用户侧改变出力计划和用电安排,进而减轻调度机构须保障电力供需实时平衡的压力。”马莉说,“此举也有利于拉大峰谷价差,激励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积极参与电力调节并赚取价差收益。此外,分时段签约逐步细化,也将为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的有序衔接提供可靠保障。”
新能源入市交易也迎来更多利好。目前,国内清洁能源发电占比正持续提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8.4万亿千瓦时。其中,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增长5.3%,占全部发电量比重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此前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到2023年,新能源将全面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已成大势所趋。
“此次通知提出完善绿电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新能源合同市场化调整机制等,对促进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规避市场风险、体现绿色环境价值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韩放说,一方面,通过中长期合同对合同电量、曲线灵活调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新能源发电预测不准确而带来的市场风险;另一方面,新能源在具备电能价值的同时还具有绿色价值。中长期合同的成交价格中分别明确绿色电力的电能量价格和绿色环境价值,不仅能为新能源企业增加绿色属性收益,也能促进全社会建立绿色电力消费认购激励机制,形成绿色消费共识,促进低碳转型。
引导交易电价反映成本变化
——鼓励购售双方设立交易电价与煤炭、天然气价格挂钩联动条款
业内人士认为,电力中长期合同对于平抑能源价格波动、稳定电力供应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有关市场主体签订中长期合同,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价格风险。
“目前煤电仍是我国的主力电源,煤电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在煤炭、天然气等一次资源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如果煤电上网电价无法通过合理机制进行浮动调整,不能覆盖生产成本,容易导致煤电企业出现普遍亏损的局面,不利于电力可持续发展和安全保供。”韩放说。2021年底,国内就曾出现煤电企业大面积亏损现象,为缓解煤电压力,多地提出改换签中长期合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此次通知明确,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市场交易电价充分反映成本变化;充分考虑燃料生产成本和发电企业承受能力,鼓励购售双方在中长期合同中设立交易电价与煤炭、天然气价格挂钩联动条款,引导形成交易电价随煤炭、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化合理浮动机制,更好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业内人士分析,其目的正是在于建立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规避一次能源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更好地保护发购电双方市场主体的利益,从而保障能源稳定供应。“长远来看,电力作为一种商品,其价格应体现生产成本的变化。”韩放说。
将能源供应版图放大来看,受国内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持续提升、一次能源供应存在不确定性、工商业用户全面进入市场等因素影响,电力供需时段性变化更加频繁,电力市场对区分电能时段性价值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要让发电方愿意发电、保障用户稳定用电,进一步加强电力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衔接至关重要。
“未来,仍需持续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的时段划分机制,在足额签约、稳定市场长期价格信号的同时,更快、更好响应阶段性、临时性的生产形势变化,以满足有关市场主体灵活调整的需求。”马莉说,同时,还要加快建设符合双边交易模式的现货市场,扩大现货市场覆盖范围,并进一步完善中长期与现货交易的价格衔接机制。(记者廖睿灵)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