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出来的好评不可信(法治聚焦)
 日期:2023-01-17   浏览:1258   来源:瑞金红色教育培训  返回列表

上下游完整、分工明确、虚假交易……一起全链条流量造假案告破

刷出来的好评不可信(法治聚焦)

本报记者 巨云鹏

消费之前,先看网络点评。不论吃饭、购物还是休闲娱乐,如今,消费者倾向于将网评的好坏作为选择店铺消费的重要依据。

前不久,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公开一起全链条流量造假案,该案链条上的6个犯罪团伙、近20名犯罪嫌疑人,有中介、卡商、技术人员……上下游完整、分工明确,“服务”商户完成虚假交易、作出虚假好评,进行流量造假,也就是刷单。

商家雇用中介,中介联系“刷手”,在各类平台撰写虚假点评

回忆侦破过程,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四支队探长胡文炯第一个想到的,是两个感叹号。

“有近200家线上店铺,专门在外卖跑腿平台为用户代购食品、咖啡、奶茶等,但我们发现,只有不到一半的订单有外卖员取送。”胡文炯说,大部分订单被这些店铺接单后却没有配送。订单共同的特点是刻意标记两个感叹号,且都对店铺进行过好评。

办案民警说,“显然这是在刷单,我们想弄清楚,谁在刷、怎么刷的?”

张兵(化名)在某知名网络外卖跑腿平台上开了不少线上店铺,主打网红产品的代购服务。用户下单后,他的团队再寻找外卖骑手到店铺购买并送到顾客手上,赚取一定差价。

同一商品的代购,除了价格、时间,用户作出选择的重要依据是代购店铺的接单数量和评价情况。张兵清楚,代购店想在平台“上星”,必须有几单真实交易;后续接单数量多、用户评价好的,肯定更受欢迎。

如何让自己的这批店铺在竞争中保持热度、关注度?张兵联系上一名刷单中介黄某。

“我把店铺名称、订单数量告诉对方,他们会在一个时间段集中下单,订单上备注两个感叹号,我们看到这个标记,就不会正常下单出餐,后续会将对方支付的商品费用返还。”面对民警问询,张兵交代,每刷一个假订单,他都要给中介付佣金。

顺藤摸瓜,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经侦支队在四川找到了黄某,她手机中标记的商家就超过1000家,“刷手”超过3000人。她手牵两头,组织在各类购物、点评平台写留言、做点评。

黄浦分局经侦支队探长袁骏告诉记者:“图片和长篇评论往往是商户自己准备好的,中介提供给‘刷手’复制粘贴即可,如果看到一些网络店铺评价中出现不同用户留下一模一样的照片,很可能就是‘刷’出来的虚假点评。”

刷单团伙注册大量账户,经测算,已累计刷单20余万次

在对黄某的调查中,办案民警注意到,除了一般“刷手”外,她接来的大量“订单”都下给了两个“刷单工作室”。随着警方继续侦查,这两个“刷单工作室”负责人周某、龙某相继在贵州等地落网。

“所谓‘刷单工作室’,是由3到4人组成的团伙,通过多部手机,不断更换不同平台上的账户,虚假下单,伪造销量或是留下虚假点评。”胡文炯说。

办案民警介绍,很多大型网络平台为了确保用户真实性,会对平台出现的异常账户进行监测和风控。“但这两个‘刷单工作室’采用一些技术手段规避了监测。”袁骏介绍,他们通过非法交易掌握了上万个手机号码,在多个平台注册大量账户,还购买了相关程序营造大量账户在不同地址下单的假象,逃避平台监管。

顺着线索,警方找到以梁某为首的手机卡商团伙,为周某、龙某提供技术支持的张某某团伙,以及和黄某一样充当刷单中介的杜某、王某某等。至此,这个大型的刷单案件得以全链条侦破,相关人员悉数落网。警方测算,该案中,刷单团伙累计实施虚假刷单20余万次,发布虚假点评达30余万次。

“从法律上来看,刑法主要打击的对象是其中专业从事刷单的经营者”,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姜韬说,在“两高”2013年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两类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两类情形,指的是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经初步审计,周某的“刷单工作室”自2021年9月到2022年8月间,被认定为非法经营额的收入达70余万元;龙某的“刷单工作室”为90余万元,均已达到定罪量刑标准。

刷单影响消费者判断,扰乱市场秩序,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在提审中,两人表示多少知道可能会违法,但都没想到会到犯罪程度。”姜韬说,刷单行为虽然没有个体的施害对象,但会影响消费者判断、侵犯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造成公共性危害。

针对刷单商户,目前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0月底,上海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470余件,其中刷单炒信案件60余件,主要查处对象为使用刷单手段且情节较为严重的商户以及为商户提供刷单服务的经营主体,罚没金额超500万元。

胡文炯说,行政处罚之外,随着对刷单违法犯罪活动刑事打击的开展,一些中介、“刷单工作室”等愈发隐蔽,在网络交流中以“补量”“运营”为名开展业务,以网页链接、小程序等方式接单,逃避监管,但从事的业务类型却越来越广泛。

记者注意到,尽管只有几元、十几元一单,但刷单业务规模相当惊人。据《检察日报》报道,2022年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一起刷单案中,5名犯罪嫌疑人等搭建刷单平台,商家可直接发布刷单任务,刷手“接单”,该案涉案金额约40亿元,虚假刷单总佣金超过3亿元、平台获利超过1.2亿元。

上海警方在办案中发现,网络流量造假涉及生活服务、书影音评分等方方面面,且此类犯罪活动呈现出规模化、公司化、组织化、产业化特征。

“通过刷单获得虚假的经营量和好评,骗取消费者信任,最终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在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四支队支队长蒋敏看来,虚假数据带来的虚假繁荣,不仅会误导消费者,甚至可能误导决策部门,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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